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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学生学习纪律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17年03月08日      



为使在校同学拥有更好的学习环境,加强同学们的组织纪律性,根据黑龙江省学籍管理有关文件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章制度:
1.迟到 早退:迟到或早退15分钟之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,超过15分钟小于45分钟按旷课1学时处理,超过45分钟按实际时间处分。
2.早 晚课自习学时统计:学校每天早自习按1学时计算,每天晚自习按2学时计算。
3.全天上课学时统计:全天上课按6学时计算(含早 晚自习学时)
4.休学规定:每学期累计33天198学时(含病 事假 旷课)办理休学,每学年累计66天396学时(含病 事假 旷课)办理休学
5.累计旷课处分细则:
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下,通报批评处分。
累计旷课20学时,警告处分
累计旷课30学时,严重警告处分
累计旷课50学时,记过处分
累计旷课70学时,留校查看处分
累计旷课109学时,开除学籍处分
6.连续旷课处分细则:
连续旷课10学时,警告处分
连续旷课20学时,严重警告处分
连续旷课40学时,记过处分
连续旷课60学时,留校察看处分
连续旷课90学时,开除学籍处分
为使在校同拥有更好的环境,加学籍管理有关文件,结合学生学习纪律管理规定

  为使在校同学拥有更好的学习环境,加强同学们的组织纪律性,根据黑龙江省学籍管理有关文件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章制度:

1.迟到 早退:迟到或早退15分钟之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,超过15分钟小于45分钟按旷课1学时处理,超过45分钟按实际时间处分。

2.早 晚课自习学时统计:学校每天早自习按1学时计算,每天晚自习按2学时计算。

3.全天上课学时统计:全天上课按6学时计算(含早 晚自习学时)

4.休学规定:每学期累计33天198学时(含病 事假 旷课)办理休学,每学年累计66天396学时(含病 事假 旷课)办理休学

5.累计旷课处分细则:

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下,通报批评处分。

累计旷课20学时,警告处分

累计旷课30学时,严重警告处分

累计旷课50学时,记过处分

累计旷课70学时,留校查看处分

累计旷课109学时,开除学籍处分

6.连续旷课处分细则:

连续旷课10学时,警告处分

连续旷课20学时,严重警告处分

连续旷课40学时,记过处分

连续旷课60学时,留校察看处分

连续旷课90学时,开除学籍处分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章制度:
1.迟到 早退:迟到或早退15分钟之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,超过15分钟小于45分钟按旷课1学时处理,超过45分钟按实际时间处分。
2.早 晚课自习学时统计:学校每天早自习按1学时计算,每天晚自习按2学时计算。
3.全天上课学时统计:全天上课按6学时计算(含早 晚自习学时)
4.休学规定:每学期累计33天198学时(含病 事假 旷课)办理休学,每学年累计66天396学时(含病 事假 旷课)办理休学
5.累计旷课处分细则:
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下,通报批评处分。
累计旷课20学时,警告处分
累计旷课30学时,严重警告处分
累计旷课50学时,记过处分
累计旷课70学时,留校查看处分
累计旷课109学时,开除学籍处分
6.连续旷课处分细则:
连续旷课10学时,警告处分
连续旷课20学时,严重警告处分
连续旷课40学时,记过处分
连续旷课60学时,留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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