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根据《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中《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》关于“高校应足额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”的要求,建议按照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发放国家助学金。大专生6月份国家助学金、服兵役学生国家助学金,将于近日发放至获助同学持有的黑龙江省社保卡中,请同学们注意查收。国家奖助学金不仅是物质上的帮助,还是来自国家和学校的温暖关怀和殷切期盼。在收到奖助学金的喜悦之余,同学们也应当重视和珍惜它的价值,要理性消费、心怀感恩,警惕各种骗局。关于助学金的使用,以下温馨提示请同学们查收:
谨防诈骗
请同学们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查询,提高警惕,谨防诈骗,不要将银行卡号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向陌生人透露,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或短信,提高个人安全防范意识。
合理使用
国家助学金一定要量入为出,用在生活和学习上,合理规划,帮助自己更好地学习和生活。
龙护专资助热线 0451—8706409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