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
2014-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
根据《黑龙江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黑教财函﹝2007﹞70号) 及《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》文件精神,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体现党和政府对品学兼优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,按照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以公开,公平,公正原则,对全日制普通专科二年级以上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,经本人申请,班级初审,辅导员推荐,院系初评,学生科严格审核,奖、助学金管理委员会评审讨论通过后,进行校内公示。公示期间无异议,推荐六个院系共8名学生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,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。整个评审过程公开透明,各系部和学生科密切配合,评审工作顺利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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